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是主管海洋與漁業工作的省政府直屬正廳(局)級機構。因工作需要,經省公務員局同意,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1、海洋管理崗位1名;
2、漁業綜合管理崗位1名;
3、資源環境管理崗位1名。
以上崗位均擬任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選調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機關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選調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敬業勤奮,廉潔自律,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2、具有3年及以上公務員任職經歷(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13日);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7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5、身體健康,適應機關工作。
四、選調程序
選調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程序包括公開報名(自薦和組織推薦均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擇優選調。
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若少于3人(不含)的,則取消本職位選調計劃。資格初審合格者,憑通知參加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海洋與漁業等方面相關知識和文字綜合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參加面試人員在考試前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歷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本單位同意選調的證明材料及從事相關工作的證明材料(如確有困難的,也可在確定為考察對象后提供)。報名人員需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綜合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后擇優確定擬選調對象,并進行體檢,合格者辦理轉任手續。
五、報名方法
1、采用組織推薦、個人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需填寫《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附后),以電子郵件形式報名,也可以傳真方式報省海洋與漁業局人事處。郵箱:[email protected],傳真:0571-88007056,聯系電話:0571-88007055,88007057。
2、報名時間:2012年11月13日到11月30日,報名后即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郵箱、電話等方式通知資格初審結果。
3、筆試、面試時間等事宜將以網上公告、郵件、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選調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_1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