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學院專業建設和教學工作的需要,經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公開招聘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工作人員15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政治立場堅定,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1976年5月10日以后)以下,副高職稱年齡在45周歲(1966年5月10日以后)以下。
3.身體健康。
4.專業帶頭人應具備擔任專業帶頭人的能力與水平,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較強的組織、管理、領導學術團隊的能力和合作精神,在本學科領域內已取得較高的學術成就,業務能力和業績突出,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面試(試講)、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學術成果,應屆畢業生需要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高教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于2012年5月10日至6月30日到麗水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報名。經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擇期通知面試。
報名地址:浙江省麗水市中山街北段麗水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郵編:323000),聯系電話:0578-2789790、2159015、2789852,E_mail:[email protected]。
報名方式:電子郵件、信函、現場報名。
2.面試或試講
按專業成立專家組,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教師基本功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前一天,對通過電子郵件、信件報名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3.體檢、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試講)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聘用: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通過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職業技術學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