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務員考試
2019年寧波寧海縣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教師133人公告
http://www.ikeluosi.com 2018-11-11 來源:寧海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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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海縣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師資隊伍實際,決定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寧海教育事業作貢獻。
2、身心健康,符合從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體、心理條件。
3、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專業技能、組織協調管理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浙江省戶籍或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在浙江省,戶籍以報名當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錄取的本科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允許報考所有學段學科崗位,要求專業相符。
2、浙江省戶籍或生源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允許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幼師崗位,要求專業相符。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研究生(具有碩士學歷、學位)允許報考所有學段學科崗位,要求專業相符,不限師范類、不限戶籍。
三、招聘計劃
招聘教師133名,其中中學24名、初中84名(含定向招聘52名),小學15名,幼師10名(其中男幼師2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專業要求等詳見《2019年寧海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與步驟
采取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的程序進行,具體為: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7日上午8:00—12:00。
2、報名地點:浙江師范大學行政樓2樓西邊連廊招聘洽談室。
3、報名考生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學校出具的招聘具體條件中對應的相關證明以及《2019年寧海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4、招聘單位將根據考生提供的材料,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審核通過,確定為考試對象;未通過的,向考生說明原因。報考初中音樂、男幼師學科崗位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如不足規定比例,按資格審核通過人數確認;報考其他學科資格審核通過并繳費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之比不能低于3:1,如不足規定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數。
(二)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兩種,成績均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為合格。其中體育、音樂、美術崗位先進行初試,初試合格者進入筆試、面試環節,不合格者淘汰。初試內容為心理、語態、基礎技能等教師所需的基本條件。初試時間與報名同時進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時間為90分鐘,卷面總分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學科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學科計劃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招聘學科計劃數在10人及以上按1:1.5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招聘學科計劃數在5至9人按1:2確定參加面試人員,4人及以下按1:3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方式為模擬上課。模擬上課內容為報考崗位對應的學科內容,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課堂教學能力,模擬上課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其中體育、音樂、美術、幼師等學科需增加專業技能測試。增加技能測試的學科,按模擬上課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計算面試總成績,模擬上課或專業技能測試不合格者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如出現分數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加試筆試。
(三)簽約、體檢
1、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簽約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計算),當場簽訂《就業協議書》。
其中,中學學段的各學科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普高、統招和定向的順序依次確認擬簽約對象。定向招聘崗位按該學科總成績高低次序由高分者優先選擇定向學校。
2、簽約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一個月內,由縣教育局組織統一體檢(標準與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相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均在該學科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實施,以綜合考核為主,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核者,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核的,均在該學科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公示、聘用
考核結束后,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教育局、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1、擬聘用人員大學畢業后,憑報到證、畢業證書、獲獎榮譽證書與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畢業生)等到寧海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報到時間2019年7月1日-15日(工作日)。
2、縣教育局審核擬聘用人員檔案,如符合招聘條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3、被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和五年服務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屬于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規定不得錄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有舞弊行為的,提供虛假材料的;
(3)不按時報到,不服從分配的;不能按時取得學歷證書(限2019年9月30日前,碩士研究生還須取得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限2020年12月31日前,非師范類限2021年12月31日前)的;
(4)見習期內不適應教育教學工作,不適宜擔任教師的;
(5)公示有異議且查實有問題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若發現新聘用人員存在與報考條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實等情況的,已簽訂協議和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均無效,予以解聘,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5、截止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之日(以發文日期為準),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均不再遞補。
6、擬聘用的師范類畢業生,獲大學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可直接分配在城區學校。校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二等獎學金及以上榮譽(需在大學四年期間至少獲得二次),并且測試成績優秀,城區有學科需求職位(如定向考生,應在定向學校服務滿五年后,可選擇回城區學校),可優先分配到城區中小學工作。
(六)待遇
按事業編制教師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由寧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4-65259628、65259687
監督電話:0574-65259620
寧海縣教育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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