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法制辦、區行政復議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通知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法制辦、區行政復議局)根據工作需要,經區政府同意,現面向全區選調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選調范圍和人數
余杭區范圍內實職正科及以下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各4名。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及業務能力,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一定的履職能力和較好文字功底。
2.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政府法制工作、行政執法工作或司法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5.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考慮。
三、選調方式
選調工作由區府辦(區法制辦、區行政復議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選調程序如下:
1.報名。報名者填寫《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法制辦、區行政復議局)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通過政務平臺-交流探討發送至區府辦-執法監督科-駱楷處;如無政務平臺,可將報名表郵寄至駱楷處(郵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區臨平西大街33號)。報名時間:2018年3月19日-3月23日上午8:30-下午17:00;聯系電話:0571-86137367;18768190221。
2.初審。由區府辦(區法制辦、區行政復議局)根據遞交的材料,對報名者是否符合基本條件和資格要求等進行初審。
3.掛職鍛煉。根據報名情況,由區府辦(區法制辦、區行政復議局)確定掛職鍛煉人選。
4.雙向選擇。根據掛職鍛煉情況確定考察對象,最終進行雙向選擇。
5.確定選調對象。由區府辦(區法制辦、區行政復議局)研究確定選調對象并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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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法制辦、區行政復議局)
2018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