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諸暨市環境監察大隊公開選調執法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諸暨市環境監察大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執法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計劃選調執法人員(參公編制)9名,男性,專業不限。
資格確認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如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時,相應核減選調人數。
二、選調范圍
本人或配偶原(戶)籍為諸暨市,現在諸暨市外行政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工作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業績突出;
2、有1年及以上行政或參公事業單位在編工作經歷(以2018年3月10日為截止時間),歷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及以上;
3、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4、大專及以上學歷;
5、報名對象須經現工作單位書面證明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受過黨紀、政紀及以上處分的,或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3.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分值確定、體檢、考察、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10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諸暨市環境保護局805室(諸暨市環城東路968號水業大廈);
(1)《2018年諸暨市環境監察大隊公開選調執法人員報名表》(須經現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附件2);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原(戶)籍為諸暨市的,須提供相關證明;配偶原(戶)籍為諸暨市的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歷年年度考核等次情況證明;
(5)參加工作后獲獎情況原件及復印件;
(6)現任職務任命文件原件及復印件(若有);
(7)正面二寸免冠照2張。
上述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因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核。對報名人員提供的原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入圍面試,不符合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與選調計劃數比例如超過8:1(不含),需增加筆試環節,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入圍面試。
(三)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分值確定。設置加分項目:近五年公務員(參公)年度考核優秀、學歷、參加工作后獲獎情況等因素設置分值,加分項目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面試成績和加分項目兩項得分之和為選調總分,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若增加筆試環節,則選調總分=筆試成績得分×40%+面試成績得分×60%+加分項目得分。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體檢。體檢對象分別按崗位實際選調數,依照選調總分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人選。
(六)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通過調閱檔案、實地考察、面談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綜合表現。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選調的依據。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人選。
(七)公示。體檢、考察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對象,并在諸暨市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八)調動。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所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自通知辦理調動手續之日起三個月內未能到調入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職位不再遞補。
五、工作要求
本次選調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組織人社部門和社會監督。
聯系人:顧亞運
聯系電話:0575-87398925
附件:
附件1:2018年諸暨市環境監察大隊公開選調執法人員計劃一覽表.doc
附件2:2018年諸暨市環境監察大隊公開選調執法人員報名表.doc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