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11月3日消息,騰訊方面今日晚間發布“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稱決定將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隨后,360立即回應稱,將盡快推出措施以保證360和QQ能同時正常使用,并稱騰訊挾持用戶,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材料2:2010年11月4日消息,針對3日騰訊宣布將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這一行為,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邱寶昌在與鳳凰網科技獨家對話時表示,騰訊與360之爭愈演愈烈,現在已經發展到了綁架用戶做籌碼的地步,這就顯示出我國的網絡環境已經到了必須出臺法律法規進行規范的地步,且必須是最高級別國務院出臺法規,罰款也要高,對于損害廣大用戶利益的行為,不僅要對用戶進行賠償,而且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騰訊與360之間這場爭斗和最新進展,你有什么看法?
【答題框架】
1. 這場從一開始打著“為了用戶利益”旗號的紛爭,現在陷入了兩家公司私利的深淵,本應得到利益保護的廣大用戶,著著實實當了一回“炮灰”。這場紛爭也提醒人們,當我們對網絡以及網絡技術的依賴性無限上升時,尤其是某種網絡產品在市場中形成了絕對壟斷地位時,整個社會和公眾就隨時可能被網絡或者網絡運營商“綁架”。
2. 一個公司不管其有多么正當性的理由,也不管對手曾經用過多少“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其是否有權強行“在別人的電腦上停止運行自己軟件”,仍然是存在爭議的。盡管,軟件企業和用戶之間一般都簽有協議,但是,如果,因為競爭對手“違法”就終止軟件的運用,是來自公司的自我認定,顯然缺乏說服力。對于騰訊在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后,對于部分用戶造成的損失,用戶有權要求賠償,并且用戶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則提起訴訟。
3. 從表面上看,此次爭斗是由360先指責騰訊侵犯用戶隱私引起,但是一直沒有第三方的機構來做評判,而是兩家之間口水戰不斷且越來越升級,到現在發展到泱及無辜,侵害消費者選擇所用軟件的權利。我認為,應該有網絡企業的行政主管部門、法院或者是政府授權的第三方機構,來調查清楚兩家的說辭是否有依據,從而通過法律的手段來協調,而不應該放任兩家任打口水戰。
4.騰訊宣布將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這一行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應對其制止。騰訊在擁有如此的廣大用戶、形成了一種公眾服務規模后,不能隨意單方面進行變更條款、中止提供服務,這樣做就限定侵害到了消費者權益,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這樣的條款在法律上來講也是無效的。
5. 這次兩大家互聯網公司之間的爭斗也反映出了我國的網絡環境已經到必須出臺法律法規進行規范的地步。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互聯網也需要一些類似《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之類的法規出現來規制網絡企業的行為。騰訊殺氣騰騰,意在威逼用戶做出選擇:卸360留QQ;這是對用戶軟件選擇權的嚴重侵犯,也是對QQ用戶權益的踐踏;一些原本中立的用戶,由此也被逼迫到反騰訊霸權的立場;互聯網企業之間如何競爭都可以,只是不要逼迫用戶,和用戶過不去。
6.“用戶”是360和騰訊之爭的焦點,我個人認為非但沒有保護,這場戰爭就是兩家對用戶利益的綁架。而要如何擺脫這種綁架?沒有任何人可以改變這種現狀,除非用戶自己組織起來。“要么就棄用兩者,要么就只能變成某一方的支持者”。我認為用戶一直都很被動,而之所以兩家公司就可以如此置用戶利益于不顧,就是因為用戶表現出的“弱勢群體”的特征。
7. 在互聯網行業,很多中國企業仍然不懂如何處理競爭關系。這也是最近一系列惡性競爭事件的實質。“兩者是大惡和小惡的區別”,兩家赤裸裸的不正當競爭,正是中國互聯網的可悲之處。兩家公司能在第三方的協調下,“坐下來好好談談”,任何商業行為,無論出于何種目的,都應該以用戶的利益為重,“廣大用戶也應該發出自己的聲音,捍衛自己的使用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