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上百萬人參加公務員考試,但能成功上岸的人卻少之又少,所以每年都有不少考生選擇報考異地崗位。上岸后才發現,現在的公務員與想象中的公務員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就產生了能不能換個崗位,或者是換個地方工作的想法,這是人之常情的事。那么異地調動到底能不能實現呢?答案肯定是能,而且還不止一種途徑。
1、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可以在內部通過調任、轉任、掛職等方式實現異地調動,但調動程序非常繁瑣,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調動程序,而且需要一定的運氣成分。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公務員異地調動必須滿足以下3個條件:
(1)現單位同意調任;
(2)接收單位有空余編制和空缺崗位;
(3)辦理調任手續,需要各種單位蓋章。
整個調動程序牽扯了不少部門,而且需要來回跑,這個過程才是最繁瑣的。如果個別單位需要考試,還得通過考試才能完成調任。只有以上幾點全部符合,才能實現異地調動。
2、遴選
遴選通常指地方公務員遴選(平級調動),遴選單位包括省直單位、市直單位、縣直單位,遴選范圍通常只局限于某省、某市、某縣,而且遴選崗位大多為副職或非領導崗位。遴選條件如下所示:
(1)具備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或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經歷;
(2)除選調生外,應符合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如果沒有規定,則需要在本機關工作2年以上;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評級;
(4)處級干部為43周歲以下,副處級為40周歲以下,主任科員為35周歲以下。其中,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時,鄉科級副職年齡在32周歲以下,科員年齡在29周歲以下。
和前者相比,參加遴選是很公平的一種途徑,而且也比較容易。如果你想調動到異地,一定要大膽地去嘗試,考得上固然最好,考不上也不會影響現在的工作,大不了在下一次遴選考試上繼續加油。
